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经院系公示、审核,拟取消我校高职学生李俏俏等2名同学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,拟调增刘雪帆等2名同学。现予以公示:
调减助学金2人:
李俏俏,女,师范学院,25小学教育11班,二级
吴顺顺,男,智能制造学院,25工业互联网2班,二级
调增助学金2人:
刘雪帆,女,师范学院,25小学教育11班,二级
齐双妍,女,智能制造学院,25工业互联网2班,二级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1日~2026年6月5日
监督电话:0373-3720032 (学 生 处)
0373-3720023 (纪检监察室)
监督举报邮箱:zz3720032@163.com或zz3720032@126.com
2026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