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经院系公示、审核,拟取消我校高职学生王振东等4名同学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,拟调增韩琪浩等4名同学,现予以公示:
调减助学金4人:
王振东,男,信息工程学院,21电子1班,二级
林心语,女,信息工程学院,22电商8班,二级
闫蕊,女,信息工程学院,22电商3班,三级
郭婉琴,女,旅游学院,22中西面点3班,二级
调增助学金4人:
韩琪浩,男,信息工程学院,21跨境电商1班,二级
李婧怡,女,信息工程学院,21电商3班,二级
仝立深,男,信息工程学院,21电商2班,三级
任琪琪,女,旅游学院,22中西面点3班,二级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6日~2023年3月22日
监督电话:0373-3720032 (学 生 处)
0373-3720023 (纪检监察室)
监督举报邮箱:zz3720032@163.com或zz3720032@126.com
2023年3月16日